海勘院编制完成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制度

来源:海洋工程地质室(海勘院) 作者:张雷涛 发布时间:2013-11-29

近日, 由青岛所海勘院编制完成的《山东省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定方案》及代拟稿《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实施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意见》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批准通过,并以省政府文件形式印发。

 

2013,海勘院根据国家海洋局下发的《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编制了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明确了海洋生态红线划定的组织机构、任务分工、工作内容、协调途径等。全面收集了划定海域内重要生态功能区、海洋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的分布状况等资料,补充完善了区域自然条件与资源、海洋生态环境、海域使用现状、生态灾害发生情况等方面的最新资料,并组织专家根据相关规划和区划资料,对部分重点区域进行现场补充调查。

 

据了解,《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实施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意见》以及《山东省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定方案》的印发,意味着我省将成为首个在渤海建立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省份。此举将有利于改善渤海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健康,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为推动我省环渤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