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洋资源环境司法鉴定中心及12名鉴定人顺利通过执业延续

发布时间:2026-06-09

近日,经山东省司法厅审核批准,依托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设立的山东海洋资源环境司法鉴定中心顺利完成《司法鉴定许可证》延续登记,中心12名司法鉴定人也全部通过《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延续审批,机构和全体鉴定人执业资质依法延续。

此次执业资质的成功延续,是司法行政机关对中心五年来依法执业、规范管理、技术能力及社会公信力的全面认可与充分肯定。中心自设立以来,依托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的科研平台和人才优势,聚焦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近岸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等核心业务方向,为各级司法机关、生态环境部门提供了大量科学、客观、公正的鉴定意见,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污染溯源等领域形成了鲜明特色与专业优势。

此外,本次通过执业延续的12名司法鉴定人,均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长期从事海洋地质、环境科学、生态学等专业研究,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鉴定实践经验。

中心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和技术标准,不断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主动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为维护司法公正、保护海洋资源环境贡献专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