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洋所与浙江地质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来源:地调局青岛海洋所 作者:张淑胜 发布时间:2023-03-21

317日,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与浙江省地质院在舟山海勘基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青岛海洋所所长张光学、浙江省地质院党委书记、院长张金根、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陈远景致词并见证签约,印萍副所长代表青岛海洋所与浙江省地质院进行了签约。

张光学所长指出,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是落实中国地质调查局与浙江省政府战略合作的具体实践,也是推动浙江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这标志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与浙江省地质院开展战略合作的正式启动。双方将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要求,以此次签约合为契机,充分发挥海洋地质工作基础性先行性作用,围绕影响和制约浙江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资源环境问题和地球系统科学问题,坚持陆海统筹,科学部署海洋地质工作,支撑浙江省海洋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服务浙江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张金根院长指出,此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是浙江省地质院和青岛海地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抢抓海洋强国建设历史机遇的重要举措,是服务支撑浙江海洋强省建设和舟山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意义十分重大、影响十分深远。希望双方以此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深化合作对接,健全沟通机制,落实推进路径,相信通过各方具有开创性的战略合作,一定能够共同描绘好海洋地质事业发展新蓝图,助推好浙江海洋强省建设新局面,为建设海洋强国的中国梦贡献地质工作的一份力量!

陈远景副厅长代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向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指出,加强浙江海洋地质调查工作,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全体地质工作者回信精神、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的具体行动,也是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希望协议各方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共同为浙江省海洋强省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将一如既往地为海洋地质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战略合作协议的落实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张光学一行还出席了浙江省地质院在舟山海勘基地举行浙江省海洋地质调查大队揭牌仪式,并对调查大队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