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重点实验室2012年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13-06-28

国土资源部海洋油气资源与环境地质重点实验室

开放基金项目(课题)申请指南

201203

一、总则

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为促进学术交流,发现和培养我国海洋地质和海洋油气资源领域的科技人才,围绕国土资源部海洋油气资源与环境地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研究方向开展研究,特设立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资助国内外科技工作者依托本实验室的开放研究环境开展高水平研究工作。

本实验室主要从事我国管辖海域油气资源勘查评价和近海环境地质过程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本实验室基金为在本室进行的科研课题提供资助,同时,欢迎自带资金利用本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研究工作或进行科研合作。

1、开放基金项目指南发布

《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以及《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格式)》由实验室每年4月在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网页上公布(http://www.qimg.cgs.gov.cn),也可向相关单位和实验室寄送,对资助的具体范围予以明确规定,明确重点研究领域和近期主要资助范围。

2、资助对象

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包括博士后研究人员)均可在《指南》规定的范围内提出资助申请。欢迎国内外(包括台、港、澳地区)海洋地学科研院所和相关高等院校、产业部门和其他单位的研究人员向本室提出课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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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申请的时间

本年度课题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2430日,510日前实验室组织审议,并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批准。批准结果将及时通知申请者本人。自带基金者不受申请时间限制,随时可联系前来参加研究工作。

二、实验室重点研究领域和近期优先资助研究方向

1、重点研究领域

1)海洋环境地质演化过程和地质灾害机制;

2)海洋油气资源成藏机理、分布规律与勘查评价;

3)中国海域及邻区盆地动力学过程;

4)碳循环过程与环境效应;

5)海洋非常规能源气资源潜力与勘探开发前景研究;

6)海洋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地质探测技术与信息处理。

22012年优先资助研究方向

1)海岸带-陆架区沉积物的“源-汇”过程与沉积动力学;

2)海岸带-陆架区晚第四纪高分辨率层序地层学与古气候-古环境事件的沉积记录;

3)海洋天然气水合物地震识别及资源评价;

4)全球变化对海岸带生态系统脆弱性的影响及其评估;

5)滨海湿地固碳过程及其全球变化的响应;

6)海洋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探测技术与信息处理;

7)中国近海盆地动力学过程与油气资源特征研究;

8)中国海域中、古生代沉积盆地的形成演化及其资源效应;

9)海洋非常规能源气(深盆气、深层气、煤层气、页岩气、生物气等)资源潜力与勘探开发前景研究。

三、开放基金项目的申请

1、实验室接受具备下列条件的研究课题申请:

1)符合《指南》所规定的研究内容范畴,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的研究;

2)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时间保证,并具有基本的研究条件;

3)经费预算实事求是。

2、申请者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人。

3、基金课题的研究年限:一般课题为二年。研究工作开始时间自项目获得正式批准之日起算,可跨年度执行。单项课题资助经费一般为56万元,重点课题1020万元,经费列支范围包括材料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附会议通知)。

4、基金课题的申请,实行集中受理,每年的基金课题申请受理时间为当年的41~年430日。申请者须认真填写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录),非标准格式的申请不予受理。申请者应按要求将申请书的纸质文稿(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本寄送到实验室。

5、申请书由本开放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意见将及时通知申请者,对获准资助的项目发给课题计划任务书。

6、申请者应根据评审意见填写课题计划任务书,由实验室主任复核后方正式列为本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

7、申请者可以连续申请基金项目,但已获资助人员在完成项目并提交结题报告之前不得申请新的基金项目。已获得资助者再次申请,申请书须附已获资助项目的研究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以及主要研究成果。

四、开放基金项目成果署名

1、基金资助课题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国土资源部海洋油气资源与环境地质重点实验室资助”(英文为“Key Laboratory of Marine Hydrocarb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al Geology,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以及资助项目编号。第一作者的单位署名应采用双署名(本实验室排第一或第二位)。未标注署名(或标注不规范)的论文不计入实验室开放基金研究成果。

2、一般基金项目至少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的论文,重点项目至少在SCI收录或其扩展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的论文。所有资助项目至少有1篇将本实验室作为第一资助单位(本实验室排第一并带资助项目编号)进行标注的论文。

五、重点实验室联系方式

由国土资源部海洋油气资源与环境地质重点实验室负责接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

1.联系地址

青岛市福州南路62号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国土资源部海洋油气资源与环境地质重点实验室;邮编:266071

2.联系人

董贺平:130125280170532-85755821

Emaildhp915@hotmail.com

  刚:15053295090

通讯地址:青岛市福州南路62号,邮政编码:266071

国土资源部海洋油气资源与环境地质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网页http://www.qimg.cg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