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岛西部海域海洋地质调查”招标公告

来源:地调与科研处 作者:曹雪晴 发布时间:2014-05-0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中国地质调查局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办法》(中地调函〔201332号)要求,现对“海南岛西部海域海洋地质调查”进行公开招标,优选项目承担单位。

一、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岛西部海域海洋地质调查

二、招标内容简介

本次招标的具体内容是:

在中国海南岛西部海区5m40m水深实施:

1、浅地层剖面(含同步水深测量)1000千米;

2、底质柱状取样20个站位;

3、地质浅钻取样4个站位;

4、海洋沉积动力4个站位调查。

调查区坐标拐点:

区块1: 108.54E19.455N108.646E19.314N

    109.026E19.595N108.931E19.725N

区块2:108.282E19.377N108.631E,19.377N

    108.637E,18.537N;108.283E,18.533N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海洋地质调查甲级资质。

3、具有类似调查项目的实际工作业绩。

4、本项目为单一标的,不允许再次分包,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外资企业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福州南路62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地科处204室。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457日起至2014516日止(节假日休息)。

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3、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领取人必须同时提交下列有关文件:

1)法人代表委托书;

2)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3)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4)具有完成类似调查项目的实际工作业绩证明文件

5)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未按上述规定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的其他潜在投标人无权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文件接收

1、投标文件接收单位: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与地点:由投标人自行带到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地调与科研处208房间)。
    3
、投标截止日期: 2014528日上午8时整(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按上述规定委派专人送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方式(例如: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递交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14528日上午8:00

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62号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208室。

七、招标信息的发布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地质调查局(www.cgs.gov.cn)和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www.qimg.cgs.gov.cn)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福州南路62

邮 编:266071 传真:0532-85720553

招标人联系人:李军0532-85776342 曹雪晴0532-85776406 张雷涛 0532-85776406

九、监督部门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监察审计室   林治弘 0532-85755810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