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项目北部码头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示

来源:地调局青岛海洋所 作者:后勤基建处 发布时间:2018-08-2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以及山东省、青岛市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就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项目北部码头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并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必要性:天然气水合物是一种新型清洁能源,燃烧污染小,储量丰富,被各国视为未来石油天然气的有效替代能源。本项目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海洋强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开发新能源、改善能源结构、增强综合国力及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保障,有利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发展海洋科学技术、提升海洋地质调查能力。

2.项目建设单位: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3.项目建设地点: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镇东南部的柴岛村附近、小岛湾的东北岬角口门处,原鳌山港港址南侧,国家深海基地码头西侧。

4.项目建设内容:拟建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及海洋地质调查船、环境监测船等科考船专用码头泊位共4, 并配套建设防波堤、道路、陆域建筑物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其中陆域建筑物包括船舶调度指挥通讯及远程监控中心、船舶零部件仓库、钻采物资周转仓库、维修车间、钻采设备、器材仓库、供配电及污水处理站、管材加工车间等。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联 系 人:柳先生

联系电话:0532-85731819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和联系方式

分析单位:青岛市工程咨询院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32-68895803   电子邮箱:80779916@163.com

四、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对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和建议;对建设方有何诉求;提出潜在的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提供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等。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1、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渠道参与。

2、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将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参与内容,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诉求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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