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地质科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以下简称“青岛海洋所”)制定了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公示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落实本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组织复试工作,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格招生考核标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
二、招生计划
根据2021年招生计划,青岛海洋所拟培养第四纪地质学专业博士研究生1名(导师:印萍),地质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1名(导师:刘昌岭)。
三、复试方式与要求
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招生目录中专业课二)、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综合面试考核。
(一)专业课笔试(专业课二)
专业课考试科目与招生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一致,采取现场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3个小时,满分100分。
(二)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等部门加盖印章。复试中将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综合面试考核
综合面试考核采取现场面试答辩的方式,包括材料综合测评、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
1.综合面试考核内容:
(1)个人自我介绍和PPT汇报:15分钟,主要展示研究生阶段学习成果和博士期间研究设想,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等。
(2)专家提问:15分钟,主要兼顾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思维能力、培养潜力和外语水平的考核。
2.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其中:
(1)专业综合素质:6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3)考生报考、复试材料审核测评:10分。
综合面试考核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的综合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四、资格审核
(一)对所有考生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二)考生5月6日17点前,按要求通过“钉钉”系统平台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
1.往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2.应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在校学生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扫描件,硕士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校验,两证不全或未获得者不予报到;
3.国外(境外)学历: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二代身份证、学士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
6.英语成绩证明;
7.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学术研究经历、业务科研能力、社会实践、研究计划等);
8.能证明本人科研能力的其他材料(如硕士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摘要、毕业论文进展报告、科研成果等)。
(三)考试过程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核查验,严防“替考”。
(四)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生院(以下简称“研究生院”)将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时间
定于5月11日在青岛海洋所二楼会议室,开展专业课二笔试和综合面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8:30-11:30,专业课二笔试;14:30-16:00,综合面试考核。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按照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
1.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同等学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程序
1.导师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负责人,将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以及考生的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是否有能力和条件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博士学业和论文等因素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质询做出解释。录取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将作为导师今后招生的重要考核依据。
2.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等,经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七、体检工作
研究生体检工作统一于2021年秋季入学后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
八、信息公开公示
(一)中国地质科学院在研究生院主页(
http://edu.cags.ac.cn/)公布中国地质科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及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研究生院主页(
http://edu.cags.ac.cn/)将公示与公开拟录取名单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和复试成绩等信息)。
(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中国地质科学院将按要求向北京市考试院及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监督检查
青岛海洋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中国地质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招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复议申请,中国地质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两周内予以答复。
考生接待电话:010-68992237。
监督举报电话:010-68992238。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举报电话: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