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19〕3号)、《关于申报青岛市2021年第二次博士后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对拟发放青岛市2021年第二次博士后资助单位及人员(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条件(博士后身份是否属于在职、招收类型是否属于市外基地联合招收、是否在站等)及金额等存在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反映情况。
电话:0532-85755008,0532-85912793
邮箱:qdrsjbsh@qd.shandong.cn
附件:拟发放青岛市2021年第二次博士后资助单位及人员
拟发放青岛市2021年第二次博士后资助单位及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