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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我所组织召开了过50万元进口仪器设备专家论证会。2015年度,我所拟进口5台套5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
本次设备论证专家组由6位海洋设备专家和1位法律专家组成,分别来自中国海洋大学、中科院海洋所、一所、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海分局等单位。期间,设备使用人向评审小组分别作了专题汇报。与会专家就设备的技术参数选择、政府采购方式和设备进口的必要性进行了重点讨论,并进行了质询。最后形成了专家论证意见,一致认为我所本次提报的全部设备均需要以进口方式进行采购。
据了解,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中央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系统”以及国土资源部财务司《关于申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过50万元进口仪器设备必须经过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