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法实施日青岛海洋所助力崂山执法机关湿地保护

来源:地调局青岛海洋所 作者:何磊 发布时间:2022-06-07

202261号,《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同日,应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邀请,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叶思源研究员、何磊副研究员一行2人与区检察院戴晓东副检察长,区自然资源局、特邀检察官助理曹鹏工程师等5人一道联合开展了崂山区湿地保护职能联动巡查活动。

此次巡查活动地点选在崂山区晓望河滨海河口地区,该区域潮滩开阔,但岸堤内外湿地受人类扰动非常显著。活动现场围绕区内河口湿地保护问题,叶思源研究员提出入海口的河口湿地,要采取切实措施,尽量减少人为干预,维持目前自然现状;针对崂山区湿地面积小、数量少、极易在经济发展中因各种原因而灭失的特点,建议崂山区应当建档入册,特别是河流入海口地区,更应开展系统性的调查和评估,才能更进一步让湿地保护在崂山落实落地。巡视活动在热烈讨论中圆满结束,各方商议继续在滨海湿地和海洋环境保护领域加强进一步的交流合作。

据了解,本次活动是青岛海洋所服务地方政府部门自然资源管理又一次生动实践。2019年至今,青岛海洋所先后多次助力青岛市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活动,其中在大河东滨海湿地公益诉讼案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该案件入选最高检2020年度公益诉讼技术支持典型案例和公开听证典型案例,还先后被新华网、检察日报在内的多家主流媒体竞相报道,取得了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一系列综合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