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环资委一行来所调研《深海法》贯彻落实

来源:地调局青岛海洋所 作者:张淑胜 发布时间:2017-04-13

   
    4月11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调研组一行,来所开展贯彻落实《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以下简称《深海法》)情况的检查调研。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黄献中,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书贤等参加了检查调研。我所周永青书记、姜玉池副所长、伍光英副所长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黄献中表示,《深海法》出台的重要意义是对本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展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活动进行规范和管控,有效保障承包者的合法权益。深海活动具有高风险、高投入、高科技特点,承包者必须具备一定能力和条件,才能开展深海资源勘探开发活动。他指出,开展资源勘探开发活动需要建立多部门合作的联合机制和相关配套措施,同时,也要履行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 
  
    座谈期间,孙书贤介绍了本次检查调研的主要内容,调研组主要围绕深海海到区域资源调查、勘探活动的环境保护情况,深海海底区域资源调查、勘探活动的资料和样本汇交情况,深海科学技术研究能力提升与专业人才培养,对深海公共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相关意见和建议等开展了座谈。 
   
    随后,我所向检查调研组介绍了研究所概况,重点介绍了深海资源勘查工作情况和深海地质探测科技创新规划。我所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就积极开展和参与深海矿产资源勘查与评价工作,近年来,先后参加了6个大洋航次调查。此外,随着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海洋矿产资源评价与勘测技术”功能实验室的启动,我所深海科技平台建设取得显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