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码头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地调局青岛海洋所 作者:韩中秋 发布时间:2018-12-20

受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委托,青岛博研海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北部码头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工程信息及环境影响初步分析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办事处东南部的柴岛村附近、小岛湾的东北岬角口门处,原鳌山港港址南侧。工程主要建设码头兼防波堤、防波堤及航道,并对港池、航道进行疏浚。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59.1899hm2,其中,码头、防波堤用海面积7.8579hm2,用海方式一级为构筑物,二级为非透水构筑物;港池用海面积44.3475hm2,用海方式一级为围海,二级为港池、蓄水;试验水域用海面积6.9845hm2,用海方式一级为围海,二级为港池、蓄水。项目用海类型一级类为特殊用海,二级类为科研教学用海。工程总投资55000万元,工期24个月。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施工期间主要污染物包括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机修油污水;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车辆、机械的作业、砂石料的运送及物料存放等造成的扬尘污染,施工车辆、船舶产生的废气;施工船舶、车辆、机械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运营期间主要污染物包括船舶生活污水、船舶舱底油污水;科研器材等装卸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尾气;机械、车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船舶生活垃圾等。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环境影响工作开展阶段、编制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评价区域规划情况,自然与社会环境现状,施工与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公众参与情况,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提出合理的、有效的环保对策和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对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对北部码头工程实施的意见;②对工程选址的意见;③对工程实施可能造成的污染的意见;④工程实施对调查人群生活的影响;⑤工程实施对当地经济影响的看法;⑥对工程实施的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参与调查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本公示指定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联系人: 柳杰    联系方式:0532-85731819

地址:青岛市福州南路62

评价单位:青岛博研海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0532-68069913  e-mail18661707276@163.com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株洲路168

七、说明

公告不少于十日。公众对工程实施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